不局限于一个机关或团体的日语教育,而是对中国或地区的日语教学的普及•扩大•发展能作出贡献的项目。如果有助于日语教学的发展,即使有不同国家•地区的个人或机关•团体参加的项目也属于资助对象。另外,对象项目只限于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内实施的项目。
鼓励符合以下要求的项目进行申请。
(1) 提高中国国内日语教师(在职中学、高中、大学的日语教师)的教学水平和有助于日语教师间•日语教育机构间地区内或跨地区联络网形成的项目。
例:
□ 日语教师研修会
□ 各地教师会主办的日语教学研究活动
□ 有助于日语教育普及等的研究活动、研讨会
□ 为普及日语教育的信息传递
(2)提高中国国内日语学习者(在校初中、高中、大学的学生)的学习水平,以及加强地区间日语教育联络网并开展鼓励学生们的活动。
例:
□ 日语辩论大会
□ 日语戏剧大会
□ 日语笔、口译大赛
※对只限于本校内的活动项目,以及已经接受过本基金会资助的项目其优先度会有下降。并且已连续三年得到过支援的团体在第四年时的申请不会被采用。
下列项目除外
□ 以营利为目的的项目
□ 传播宗教或有政治目的的项目
□ 增设校内课程或讲座来补助教师工资的项目
□ 设立•支援奖学金项目
□ 教师会或学会等的例会•理事会
□ 向某一所教育机构赠送教材或图书
□ 向某一所教育机构派遣或介绍日语教师
□有侵害知识产权倾向的作品等的制作或出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