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rts and Cultural Exchange
小额资助
关于小额资助
本中心面向在中国举办的日本文化介绍活动、以促进国际文化交流为目的的演讲会、舞台表演、展览、电影放映会及青少年交流项目等,可提供部分资金援助。
以下团体具有申请资格
资助条件
(1)以促进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或推广日本文化为目的的活动。
(2)在中国(含香港、澳门)境内实施的项目。
(3)非营利活动。
(4)面向一般人群广泛开放的活动。
(5)不以政治或宗教为目的的内容。
资助金使用范围如下
(1)旅费(国际机票,交通费,住宿费等)
(2)酬金(外部讲师,翻译等)
(3)设施费(会场租借费、设备使用费等)
(4)印刷制作费
※如希望申请以上各项之外的条目,请务必事先咨询本中心。
※如使用时与申请时所述用途不同,需要办理用途变更手续。
※申请团体内部参加人员的酬金、餐费(招待会经费等)不在资助范围之列。
※资助金额约为5,000~20,000 元 ,仅作为经费的部分资助。
日本电影放映资助项目
(1)运输费(电影素材的运输)
(2)版权费
(3)来宾旅费
(4)字幕翻译费
(5)印刷制作费
※原则上资助的上限额度为30,000元。
其他注意事项
(1)本基金会将会就项目内容、规模、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金的所占比例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,确定资助与否以及资助额度。优先资助社会意义以及波及效果高的项目。
(2)原则上,对同一机构的资助每年1次,不会连续资助超过3 年
(3)对于本中心资助的项目,其信息如申请者名称、项目说明等将会在本中心网站、SNS及其他相关公开材料中公开。
(4)申请者在所受资助活动中所使用的所有宣传材料中,须刊登本中心的名称及LOGO。
申请流程
如有不明之处,请向本中心咨询。
TEL: 010-85679511